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近日,我院控申条线受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该救助线索源于我院2016年受理的袁某某猥亵儿童案。该案受害人梁某某案发时只有12岁,案发后其身心受到极大损害,学习成绩直线下滑,身体状况大不如前,其父又患有严重胃病,其母常年在外打工,梁某某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家境非常困难。
接到该线索后,我院控申部门条线干警及时对梁某某家庭进行走访,为其父耐心宣讲了检察机关关于国家司法救助的政策,并详细告知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递交的材料。在确定救助金额时,考虑到梁某某目前是一名初二的学生,按照我省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初步将国家司法救助金确定为一万元,对梁某某初三学年的学费、生活费给予适当帮助。目前,该案已到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环节。
此次救助,一方面,解决了被害人及其家庭目前面临的经济困难,增强了群众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度,提升了检察执法亲和力。另一方面,也为我院控申条线做好未成年人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积累了工作经验,并为下一步构建全面的国家司法救助体系提供了实践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