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右玉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力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取得了显著效果。
一是转变思想,提高意识。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王岐山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把落实“两个责任”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厘清职责,确保责任落实。一方面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纪检的监督责任,遇到困难和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另一方面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要认真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既抓好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又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的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的教育管理,确保检察队伍清正廉洁,自觉将“一岗双责”责任落到实处。三是采取措施,完善责任体系。每年初,院党组书记与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落实班子主要负责同志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制度。落实党务公开和检务公开,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以及执法办案工作的检查监督,严肃检察纪律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四是惩防并举,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坚持“一案双查”制度,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机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守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