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坚持把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作为息诉罢访促和谐的有效举措,将执法办案与化解社会矛盾相结合,积极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每一起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过程中,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大力拓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线索来源,聚焦逮捕、审查起诉、庭审三大环节,建立了案前重点筛查、案中全面审查、案后跟踪回访三项机制,实现了案件全程监控。
一是注重整合内部资源,建立刑事执行与侦监、公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掌握犯罪嫌疑人犯罪事实、主观恶性、悔罪表现、身体状况、案件进展、可能判处的刑罚和有无再危害社会的危险等情况,跟踪评估犯罪嫌疑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二是加强与看守所、公安机关、法院信息互通机制。为新进在押人员发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确保在押人员对合法权利的知悉权;三是及时掌握退赃退赔、赔偿谅解、刑事和解、患有严重疾病、罪行轻微、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尚未办结、案件证据重大变化等信息,努力做到精准审查、精准识别,以便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适时启动,确保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取得实效。2018年以来,我院共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件13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5件5人,均被办案机关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