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校园食品安全,提高校园食堂管理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学生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饮食健康,营造文明、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3月25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检察机关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八项措施》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我院向右玉县市场与质量监督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强校园食品卫生管理,开展一次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食堂卫生、食材使用情况以及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坚决杜绝校园食品中毒事件在我县的发生。
3月31日,我院刑事检察部未检条线干警又联合右玉县市场与质量监督局工作人员对右玉一中食堂进行了食品卫生大检查。对食堂工作人员定期组织健康体检、健康证管理、日常卫生管理台账登记、食材进货、食品留样、餐具消毒等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了解,发现右玉一中食堂卫生总体情况是安全放心的,但学生使用的餐具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我们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校园食堂卫生、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学生健康安全成长和无数家庭的和谐幸福,今后,我们将继续关注校园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充分发挥检察建议职能作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