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地见效,在第三十届“世界水日”来临之际,3月21日,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边永清与县水利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永亮共同深入右玉县苍头河区段开展巡河调研,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石磊、公益诉讼部门有关人员及县水利局河湖管理部门、“河长制”办公室有关人员参加巡河。
苍头河是右玉境内最大的一条河流,属内蒙古洪河上游,洪河为黄河的一个支流。苍头河发源于平鲁区郭家窑,自西向东北方向流入右玉境内,出杀虎口、长城入内蒙汇入黄河,干流全长75公里,流域面积1693平方公里,流经右玉6个乡镇。2020年12月,“山西右玉苍头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验收。
边永清检察长一行依次巡查了苍头河高墙框段、右卫城南门外段、海子湾段,通过实地查看、询问交流等方式对苍头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了解。边永清表示,右玉县检察院会与县水利局、县河长办切实担负起合力攻坚、共促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将“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公益诉讼高标准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障作用,有效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下一步,右玉县检察院将持续跟进苍头河保护治理工作,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优势,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河道生态环境监管责任,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进一步提升右玉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检察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