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强化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协同效能,促进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刚性,提升监督实效,更好的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近日,右玉县人民检察院与右玉县人大常委会、政协右玉县委员会共同出台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办法(试行)》。
《办法》明确,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法定领域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残疾人权益保障等新领域可能侵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右玉县人大常委会、右玉县政协认为代表意见建议、政协提案需要转化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办理的,及时转交右玉县检察院研判办理。经审查,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的,及时向右玉县人大常委会、右玉县政协抄送《立案决定书》及《检察建议书》。右玉县检察院在制发的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中梳理出能够借助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合力推动社会治理的对策建议,向右玉县人大常委会、右玉县政协报告,审议后提出是否转化为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意见,通报右玉县检察院。
《办法》要求,右玉县人大常委会可采用法定手段强化人大监督,右玉县政协可通过专题协商、民主监督等方式,支持、推进代表意见建议、政协提案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右玉县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右玉县人大常委会、右玉县政协报告衔接转化进展情况,监督办案中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工作支持,提升法律监督刚性与效果。对代表意见建议、政协提案和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共同推动的事项,行政机关未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处于受侵害状态的,右玉县检察院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该《办法》的出台,是检察机关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右玉县检察院将依托《办法》,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受损突出问题以及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持续加强与右玉县人大、政协的沟通联系,将代表意见建议、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落实落细见实效,以代表委员与检察建议的双向融合,促使民生“变现”共同推动社会治理,以更优检察履职护航右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