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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人民检察院二〇二〇年度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1-12-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4月29日在右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上

  右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天慧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五次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全面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一、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大局

  全力保障经济健康发展。围绕右玉生态文化旅游示范区建设,出台了《右玉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和保障右玉县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全力推动高质量转型发展。发挥检察职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服务保障民营经济专项活动,组织开展涉民营经济立案监督、刑事强制措施、办案期限等专项监督活动,全力支持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选派11名检察官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为企业解危济困提供司法帮助。用心用情开展“三服务”活动,组织开展了“公益诉讼进企业”“法治教育进校园”“法律咨询进乡村”等系列活动,在解决问题、破解难题中为企业、群众、基层排忧解难。

  主动融入精准脱贫攻坚。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举全院之力抓紧抓实。主动落实帮扶政策,为威远镇刘家窑村援建了“爱心超市”,在春耕时节为村民免费发放化肥,帮助有需要的贫困户购置农机具,并为9名在校就读的贫困户学生,发放救助金14000元。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慰问活动,为困难群众、退休老党员、老干部送上节日慰问。将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入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共为5名因案致贫返贫的贫困户发放司法救助金89000元。

  持续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紧紧围绕提升绿水青山品质,共享金山银山成果的主题主线针对工矿企业随意倾倒煤矸石煤泥、排放废水粉尘和非法占地等突出问题,立案调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8件。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等地检察机关建立苍头河(红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不断加大对右玉人民的母亲河——苍头河的保护力度。与县河长办深入推进“携手清四乱保护河库生态”百日会战行动,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生态修复,使非法侵占河道和盗采河砂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全面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和“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共受理群众信访20件次,回复率达100%。强化重大活动、重大节假日期间涉检维稳信访工作,确保了在全国、全省、全市、全县重要政治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会议期间,检察环节不发生任何问题。在各乡镇设立检察官工作室,积极参与县乡村一站式联合解纷工作,为基层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

  二、全面履行检察职能,推进平安右玉建设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依法从严打击影响社会稳定和群众安全感的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70件91人,批准逮捕55件71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0件106人,提起公诉75件115人。积极开展打击毒品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毒品类犯罪案件17件20人,批准逮捕15件18人,同比分别上升87.5%和63.6%,提起公诉14件17人,同比分别上升100%和88.9%。不断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共受理县监委移送案件2件3人,决定逮捕1人,纠正漏犯1人,提起公诉2件3人。

  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紧紧围绕“两年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严格依照法定标准认定黑恶犯罪,共对涉恶案件2件17人、涉黑恶势力“保护伞”1件1人提起公诉,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恶势力犯罪性质均被人民法院认定,并对被告人全部作出有罪判决。持续在依法严打、“破网打伞”、“打财断血”上下功夫,对办理的涉黑恶案件实行“保护伞”线索每案必查和零线索背书制度,向县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线索2条。涉黑恶案件全部办结清零。

  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会同教育部门召开“共建和谐校园”座谈会,推动构建一体化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制度。坚持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主动仗,建立“法治进校园”长效机制,受聘担任全县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17名检察官,开展法治宣讲15场,800多名学生受到了教育。认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和校车安全大检查活动,努力为广大师生的健康饮食和出行安全保驾护航。

  三、深耕法律监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

  做优刑事诉讼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4人,监督撤案1件,监督行政机关移送立案1件1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2份,对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5件次。纠正漏犯4人、漏罪5人。提出、提请抗诉3件3人,法院已改判2件2人。依法不批准逮捕15件20人,不起诉5件5人,法院采纳量刑建议113人。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工作,依法快速办结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案件35件39人,在提高办案质效、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促进了矛盾化解,减少了社会对抗。

  做实刑事执行监督。在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敏感期间对看守所开展安全大检查29次,消除安全隐患38处,对违规会见、违规提审等问题提出纠正意见37次,清理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1件1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3件3人,保障了监管场所的稳定。深入8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提出监督意见26件,并对一名涉嫌吸毒的社区矫正人员监督收监执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6件49人,依法向办案机关提出变更建议4件4人,均被办案机关采纳。

  做深民事诉讼监督。对公民的人身和财产权益加强司法保护,审查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8。其中,支持起诉5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审判程序监督案件8息诉2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协作配合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缴纳等行为有力地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坚持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议题“和“三会一课”长期主题,共开展中心组学习42期,召开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议52次,班子成员讲授党课11次,切实做到真学、真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高效组织“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稳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检察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按照锻造“四个铁一般”检察铁军的要求,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将原有的13个内设机构整合为4个部门,形成了“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并行发展的法律监督新格局。适应大数据时代干部学习培训的新形势新变化,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素能培训2次,组织员额检察官、业务骨干参加检察业务培训15次,参加中检网等专题培训14期,检察干警专业化教育、队伍履职能力进一步提高。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以检风检纪教育为重点,不断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2次,民主评议党员23人(次),谈心谈话31人(次),查摆突出问题8件。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院党组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党员干警廉政谈话15人(次),谈话函询3人(次),提醒谈话7人(次)。持续深入开展“推拖绕软懒散”和“以案促治”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检察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党性教育基地,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五、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正

  依法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将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刑事执行工作情况,坚决落实其审议意见和工作建议。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共邀请人大代表走访座谈、视察工作4次,邀请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群众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围绕代表、委员关注的检察改革、公益诉讼、未成年人保护等主题,积极回应关切,依法接受监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打造“阳光检察”,加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58件,法律文书89件,重要案件信息48条,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注重发挥好检察环节释法宣传作用,依托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检察工作信息120余条,做到了“两微一端”、案件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的全覆盖。加强检律互动,接受律师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 17人次,努力构建“法律共同体”的新型检律关系。

  自觉完善内部监督。严格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按照“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模式组建新型办案团队,9名员额检察官共办理各类案件413件。强化案件质量内部评查的规范和指引作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31件次,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5件次,办案人员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加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员额检察官执法办案监督,不折不扣落实“三个规定”,确保队伍清廉、司法清明。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各项检察工作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光辉指引,得益于县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检察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一是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右玉高质量转型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监督仍需用力;三是信息化技术应用和大数据平台信息共享相对滞后,检察智能化建设还远远不能适应现代科技条件下的检察工作需求。对此,我们将采取务实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各位代表,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之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篇光辉文献”和“五次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按照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和省、市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学习和弘扬右玉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为推动右玉高质量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强化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严重犯罪,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扫黑除恶、依法严惩、标本兼治,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战。积极参与疫情防控、“一站式联合解纷”、“三零”单位创建等活动,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参与县域社会治理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紧紧围绕县委全力推进“1231”总体部署和要求,更加积极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以更大的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力以赴为企业发展、项目建设保驾护航,确保检察工作始终与大局合拍、与稳定同行、与发展同步。

  二是更加注重主责主业。坚定不移强化司法办案、深化职能转型。充分发挥捕诉一体在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方面的优势,巩固刑事检察传统优势;以虚假诉讼监督和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工作为牵引,在提升民事监督的质量效果和精准度上下功夫;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安全生产、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扶贫、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创建全国生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更加注重深化改革。认真落实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意见,推动改革在更高起点取得新突破。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官业绩评价机制,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全面推进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促进资源配置优化。继续深化检察制度改革,扎实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创新,推动司法质量、司法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全面提升。

  四是更加注重队伍建设。遵循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进一步筑牢检察队伍思想根基。积极培育检察职业精神,持续丰富检察文化建设载体,坚持以更大力度推进检察业务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锲而不舍抓好纪律作风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县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忠诚履职,务实担当,为打造践行“两山”理论成功范例、全面建成生态好产业优人民富的美丽右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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