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肩负检察使命为传承弘扬“右玉精神”打造“五新”右玉提供法治保障
时间:2014-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党的十八大就社会治理工作做出战略新部署,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当前右玉全县上下正振奋精神、凝聚力量,奋力谱写“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富美新右玉”的大文章。在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征途上,作为法律的捍卫者,我们应当积极主动应对社会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检察职能的充分发挥和积极延伸,服务右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新右玉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切实深化思想认识,为传承弘扬“右玉精神”,打造“五新”右玉注入法治精神

  积极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既是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职能的重要领域,也是检察机关必须承担的重要社会责任。2013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新形势下政法工作批示 “全国政法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为重,以最广大人民利益为念,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为检察机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

  右玉县作为“右玉精神”的发祥地,当前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产业转型升级、城镇建设管理突破的关键时期,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不稳定因素、不和谐因素也在随之增加。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内在要求,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途径,对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右玉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检察机关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和工作方法意识,认真履行检察职能,切实肩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职责使命,为早日实现“中国梦—右玉篇章”和 “山西省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二、正确履行检察职能,为传承弘扬“右玉精神”,打造“五新”右玉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始终保持“严打”工作态势。围绕法治右玉、平安右玉建设,全面加强刑事检察工作,高度警惕和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积极参加由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开展的对社会治安重点地段的大排查、大整治,对严重破坏社会稳定的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毒涉黄等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从快、准确、有力打击,着力维护中心城区社会稳定。

  二是认真履行惩防职务犯罪职能。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突出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社会治理权力实施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案件,促进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社会治理职责;突出查办发生在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的贪污贿赂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民生民利;突出查办引发群体性事件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职务犯罪案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积极有效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紧紧围绕旧城改造、新区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展开预防跟踪服务工作;不断完善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预防调查,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职务犯罪预防专题研究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协助完善中心城区社会治理。

  三是不断提高诉讼监督水平。坚持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原则,强化监督意识,讲究监督方法,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加强与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及司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营造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监督的关系。不断拓宽监督思路,认真贯彻命案及重大案件提前介入侦查机制,深入推进量刑建议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会议制度,综合运用好抗诉、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增强监督的相对权威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四是切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切实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及刑事和解办案机制。全面落实涉检信访首办责任制,大胆探索检察环节化解矛盾纠纷的新途径、新举措,加强与政法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维稳工作合力,严格按照“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妥善解决、认真化解涉检信访案件,确保涉检零上访,促进社会和谐安宁。积极开展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深化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着力维护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积极延伸检察职能,为传承弘扬“右玉精神”,打造“五新”右玉增强法治服务

  随着社会公众民主法治意识不断增强,各种社会矛盾更多以诉讼形式进入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有着更高期待和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单纯地履行职务犯罪侦查、侦查监督、提起公诉等法定职能,已不足以适应形势发展。检察机关应当主动作出回应,积极拓展和延伸职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期待和要求,更好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是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工作。通过建立两法衔接工作机制,搭建“相互衔接、信息共享”的资源平台,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对接”,加强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监督,可以有效解决社会治理中行政执法机关监管不力、“被动执法”,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的发生,对从源头上推动依法行政,具有积极意义。

  二是积极完善涉检信访评估预警机制。重点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响大、可能引发重大公共安全隐患、群体性上访或突发性涉稳事件的案件及执法行为,科学评估涉稳风险隐患,并建立完善处置预案,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口前移,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因执法过错、执法瑕疵、执法随意而引发的信访矛盾。

  三是积极发挥检察建议作用。针对问题突出的个案和社会管理中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以检察建议形式提出治理对策,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警示、预防、督促、规范作用;进一步提高检察建议的规范化水平,以检察建议形式推动社会治理体制机制的完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是积极探索基层信访服务站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结合实际探索、建立服务站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充分发挥派驻服务站扎根农村,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倾听基层群众意见,促进惠民利民政策的落实。

  五是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治理,坚决依法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盗窃和“黄赌毒”等犯罪活动,维护网上秩序,净化网络环境。完善涉检网络舆情研判处置机制,牢牢掌握舆论引导工作主动权。不断创新检察宣传模式,发挥检察信息网络正面宣传和引导功能,积极营造有利于社会稳定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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