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加强在司法过程中对贫困群众的救助,进一步服务和保障打好脱贫攻坚战,形成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的良好局面,2018年11月12日上午,我院联合县扶贫开发局就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召开首次联席会议,县扶贫开发局扶贫领导小组组长王兴、我院控申部门分管领导张琳及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与会人员共同学习了《关于检察机关与扶贫开发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的通知》;我院控申部门检察干警就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职能以及我院开展司法救助工作现状作了简要介绍;县扶贫开发局扶贫领导小组组长王兴围绕我县脱贫攻坚现状、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管理情况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并指出,在精准扶贫工作中融入司法救助,既是检察职能在扶贫领域的生动实践,也是推动我县精准扶贫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重要举措。
通过召开此次联席会议,双方就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初步形成了以下三项机制:一是共同发挥职能,形成工作合力。相互通报涉及司法救助、贫困群众帮扶措施及精准扶贫工作的相关数据和信息,提供有关资料,深度融合司法救助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有效促进司法救助工作与扶贫工作的紧密衔接;二是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由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最大限度为刑事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解决实际困难,实现司法救助常态化开展,确保精准扶贫到位;三是定期召开联席会,建立长效机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对策措施和应对办法。并联合县扶贫开发局定期对精准扶贫中的司法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其生产、生活、经济收入及脱贫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调整帮扶措施,切实提升帮扶效果。
最后,我院党组成员张琳作了表态发言。她指出,国家司法救助助力精准扶贫工作是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的民生工作,是党为人民谋幸福的“民心工程”。并强调,在今后的检察工作中要以精准扶贫为契机,着力做好以下三点:一是要立足检察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助力精准扶贫。把推进国家司法救助、防止群众因案致贫返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工作抓实抓好,实现司法救助融入精准脱贫工作经常化,切实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贫困群众提供有效的司法救助,不断强化救助的社会效果;二是要转变工作理念,增强主动救助意识,全面扩大救助规模。找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的切入点,坚持申请人申请救助与检察机关主动救助相结合,从依当事人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上门向主动问案转变,切实做到精准识别、精准帮扶;三是要强化服务意识,实现主动关怀,传递司法温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做到应救尽救,及时救助,努力使所有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员得到及时救助,从而更好地服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平安右玉、法治右玉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