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孩子健康成长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内容,校园安全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为加强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校园安全建设,预防教职员工性侵害未成年学生、幼儿园儿童违法犯罪,向教育部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高检建[2018]1号)。
为确保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全县各所学校落到实处,有效预防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9月20日,我院召开了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座谈会共话校园安全,特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局领导以及各学校负责人参加会议。
参会人员紧紧围绕如何进一步建立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制度、设立专人负责校园安全工作、不得招收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开展校园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学校寝室、教室、保安室等重点区域的严格管理,以及校园是否存在监控盲区,尤其是女生宿舍是否实行封闭管理、管理人员是否为女性等话题展开热烈讨论,大家都表达了同样的意愿:一是学校要制定完善的校园安全规章制度,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二是严把用人关,防止有犯罪前科的人员进入校园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成长。
最后,马天慧检察长强调:县检察院一定要认真做好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在我县的监督落实工作,各所学校在安全管理机制建设、督查督导工作和教育学生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等五个重点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县教育部门也一定及时协调解决好各学校在开展校园安全管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督促“一号检察建议”在我县各学校得到贯彻落实。
会后,我院领导和教育部门的领导共同会签了联合文件《关于从事教育行业人员入职查询及涉性侵案件教职工从业禁止工作的规定》。